用户: 密码:
今天是
网站首页 | 最新信息 | 国内离婚 | 涉外离婚 | 财产分割 | 过错赔偿 | 自助离婚 | 离婚指南 | 理论研究 | 婚姻杂谈 | 法律文书
离婚论坛 | 法律法规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子女抚养 | 证据收集 | 聘请律师 | 服务范围 | 离婚实务 | 离婚问答 | 精选案例

婚姻杂谈
网上交友太频繁,妻子起诉终离婚
毛女士经营着一家效益不错的公司,由于一直忙于事业,直到40岁才经婚介认识了离异的陶先生。两人在2002年底登记结婚,并生育了一个女儿。毛女士原以为家境宽裕,女儿可爱,一家人能生活得其乐融融,哪想到毛女士发现婚后陶先生接二连三地与异性交往密切。更加过分的是,近两年来陶先生迷上了网上交友,经常有女性朋友出入他父母的家中。毛女士一怒之下把陶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在庭上,毛女士指名道姓例举了5名女子与陶先生过往甚密,并且向法庭出示了4组陶先生分别于她们的合影,都是勾肩搭背,神态颇为轻浮。陶先生认为这些照片不能表示自己有外遇,他曾经出国留学,性格比较开放,与异性间举止亲密一点是正常的。毛女士又出示了陶先生在“世纪佳缘”网站上注册的页面,并附有公证书,证明陶先生在婚恋网站上把自己的照片上传,并称自己收入8000元至10000元,有房有车,婚姻状况离异。毛女士称陶先生在网上寻找婚恋对象,2年间先后带回2个女子到自己的父母家。
    陶先生却说这是个交友网站,由于前段时间心情比较苦闷,于是经过朋友介绍,就在“世纪佳缘”网站注册了一个用户,就是想多找点朋友聊聊天,是“交友”不是 “征婚”,因此不存在婚姻出轨的情况。但是当法官询问他该网站页面上写的“世纪佳缘是中国最好的严肃婚恋网站”是否看到时,陶先生却支支吾吾,无法自圆其说。随后,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达成了离婚协议。
    庭后法官提醒市民,网络存在一定的虚拟性,交友网站对个人信息缺乏严格的审核,即使在“最严肃的婚恋网站”中性别、收入、婚姻状况都可以随意登记,因此希望大家对待网络交友要持谨慎态度,不要再上演丈夫网上“征婚”的闹剧。

 
首席离婚律师
 
张文凯律师

单位: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电话:13585569558 021-62256858

业务受理
涉外离婚代理
国内离婚代理
协议离婚代理
诉讼离婚代理
财产分割代理
争取抚养代理
过错赔偿代理
代书法律文书
婚姻财产见证
离婚财产监管
离婚咨询
国内离婚咨询
涉外离婚咨询
协议离婚咨询
诉讼离婚咨询
财产分割咨询
过错赔偿咨询
抚养变更咨询
子女抚养咨询
财产约定咨询
财产见证咨询
法律法规
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数据
友情链接
 
上海离婚律师网  涉外离婚律师网  婚姻律师网  涉外婚姻律师网  中国离婚网  中国离婚律师网  中国婚姻律师网  涉外离婚网  上海离婚网  刑事辩护网  上海离婚律师网  涉外离婚律师网  婚姻律师网  涉外婚姻律师网  中国离婚网  中国离婚律师网  中国婚姻律师网  涉外离婚网  上海离婚网  刑事辩护网  

值班律师:张文凯律师 手机:13585569558  电话:021-62256858  63518888  传真:021-63503008  邮箱:lawbbc@gmail.com   QQ及微信:6322152    
上海离婚咨询网 上海离婚律师  法律支持:北京市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1502室  来访路线-点击查询

沪ICP备090716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