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人: 协议人:
协议人:
因协议 与 离婚财产支付事宜,三方协议人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协议人 将在办理离婚手续当天应向 支付的房屋折价款65万元在办理离婚手续后随即打入律师事务所指定的账户或交于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收取;
二、 律师事务所在 配合 办理完某路100弄36号604室产权由 、 共有变更为由 所有的房地产以及银行贷款等相关手续后,将65万元交付给 。应交付的标准为,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该套房屋登记资料册,产权人已没有 ,而是在 名下。
三、 由于某路100弄36号604室产权变更、银行贷款手续变更等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 承担。
四、 在约 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之前,应提前通知 所应携带哪些相关证件,并主动与贷款银行及房地产相关部门联系办理事宜。
五、 应在办理离婚手续后当即将65万元交付给律师事务所指定的账户或交于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 应配合 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律师事务所在某路100弄36号604室产权过户手续办结前,不得将65万元交付给 。若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义务,均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 以上协议一式三份,在 与 办理完毕离婚手续时生效。
协议人: 年 月 日 协议人: 年 月 日 协议人: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编辑: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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